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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5-07 | 有关北大· 梁启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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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北京大学 
 

梁启超:莅北京大学校欢迎会演说辞

1912年)

 

普通学校目的,在养成健全之人格,与其生存发展于社会之能力。此为全教育系统之精神,大学校之目的,固亦不外乎是。然大学校之所以异于普通学校而为全国最高之学府者,则因于普通目的以外,尚有特别目的在,固不仅其程度有等差而已。特别之目的维何?曰研究高深之学理,发挥本国之文明,以贡献于世界之文明是焉。……专门学校之目的,在养成社会上技术之士;而大学之目的,则在养成学问之士。故专门学校之所授,虽多科学之原理,而所重者在术,不过因学以致用;大学校之所授,虽亦有技术之智识,而所重者在学,不过因术以明学。我国往往学术连用,漫无区别;殊不知二者迥不相同,固不能连而为一者也。……且学问为文明之母,幸福之源。一国之大学,即为一国文明幸福之根源,其地位之尊严,责任之重大,抑岂我人言语所能尽欤!诸君受学于此最尊严之大学,负研究学问之大任,鄙人所欲进一言为诸君勉者,亦唯祈诸君能保持大学之尊严,努力于学问事业而已。

鄙人今所更欲为诸君勉者,则望诸君以学问为目的,不当以学问为手段。盖大学为研究学问之地,学问为神圣之事业。诸君当为学问而求学,于学问目的之外,别有他种目的,则渎学问之神圣,伤大学之尊严,尚能谓之研究学问者乎?诸君勉之!努力问学之事业,以发挥我中国之文明,使他日中国握世界学问之牛耳,为世界文明之导师,责任匪轻。诸君其勉力为我中国文明争光荣!

……人固贵有发扬蹈厉之精神,而后始能在社会任事。惟发扬蹈厉之精神,当用之于做事之时,不能用于求学之时。学生在求学时代,当善养其发扬蹈厉之精神,则他日学成以后,庶能发挥此精神于事业。孟子所谓“养我浩然之气”者是也。……且天下惟有学问有修养之士,乃能真有发扬蹈厉之精神;无学问无修养者,仅能谓之狂躁,谓之轻率,以之办事,无一事可成也。故学生若不于学生时代,以静穆之风,善养其发扬蹈厉之精神,则他日必成狂躁之士,轻率之士,终身将不能成一事,可不勉乎哉!况学问之业,非有冷静之头脑,不能得益。……简言之,静穆之风,一则以成冷静之头脑,一则以养发皇之精神。在学校之日,以之修业而进德;卒业之后,则赖之以任事而成功。

 

原载张君劢等辑《梁任公先生讲说集》第一辑,191212月初版。选自《北大之精神》,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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